
为深化校园法治教育,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近日,菏泽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海英应邀到菏泽市牡丹区第二十二中学,为全校600余名教职工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培训以“法润校园 共护成长——检察视角下的教师职责、风险防范和协同保护”为主题,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局,结合全市“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际,围绕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全景与使命、教师依法履职的“红线”与行为边界,诠释教育惩戒中蕴含的“尺度艺术”,让教师育人有底气、自护有依据。
陈海英重点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要求与操作实务,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系统剖析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中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并运用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学生欺凌和防侵害的相关知识,生动剖析了这些行为的多样形态与辨识要点,为教职工提供了应对处置此类问题的核心策略与有效方法。现场还发放了强制报告制度及“两法”宣传手册,助力教师深化理解、明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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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准确理解并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教学活动。学校也将继续加强对教师的法律培训,不断提升校园法治教育,铸就教育的坚实堡垒。”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
教育是灵魂的唤醒,更是责任的坚守。此次讲座不仅为全体教师注入了法治思维的“强心剂”,更点亮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信念之光。下一步,菏泽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以法律之盾守护教育净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环境。
(来源: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发布于: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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